1.吸引力
吸引力是产生爱情的根本因素,吸引力分为五种:
(1)魅力:
吸引异性的魅力有两种,一种是和性别无关的魅力,这种魅力男女都可以有,例如:长的好看、情感美好,另一种是和性别有关的魅力,例如:男性的魁梧高大、事业有成,女性的温柔可爱。
(2)基因:
科学家发现爱情和基因有关,一些人趋向于寻找和自己基因互补的异性,还有一些人趋向于寻找和自己基因相似的异性。
(3)共同经历:
一起有过一段美好的经历,彼此可能产生吸引。一起经历过苦难,在苦难中相互帮助,给与彼此温暖的感觉,彼此也可能产生吸引。
(4)影子人格:
每个人都身具“显性”与“隐性”的人格,每人除了表现外在众人所见之“显性人格”外,还有个正好相反,潜躲心底的“隐性人格”,也就是“影子人格”。心理学家认为,造成情人间强烈吸引的原因之一,就是为了追寻完整的自我,因为和拥有自己“影子人格”的人相恋能够促成自身人格的完整性。
(5)面相联系:
综合面相:人的潜意识把自己喜欢的人的面相综合在一起,形成一个综合面相,当遇到具有这个综合面相的异性,则容易感到吸引力。
具体面相:遇到一个和自己喜欢的人的面相相似的异性,则容易感到吸引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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